网络货运的财政奖补政策的可持续性一直是行业的争议话题,财政奖补政策直接决定了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经营成本,企业非常担心万一哪天**不给政策了怎么办? 首先,跳出网络货运行业来看,各地**为了招商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存在很长时间,在未来也应该会持续存在。近几年,针对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动辄95%,98%甚至全额财政奖补,这样的力度在政策上属实有些内卷,但这种内卷也是一种迫不得已。 思考一,是否会有指导意见出台,要求各地的奖补比例不**过固定上限?同时这个意见的出台是否又会导致本身奖补力度没这么大的地区被迫跟进?从这样一种角度来看,这样一种政策好像不太可行。 另一方面,观察分析软件行业的例子或许会有一些借鉴和参考意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软件企业,制定过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在取得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认定(即“双软”认定)的情况下,2008年1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针对双软企业,自获利起前两年免征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2011年100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zengzhirui政策的通知》,提出适用17%(后调整为13%)增值税,**过3%的企业能享受以上的即征即退。 思考二,引申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的案例来看网络货运平台。如果网络货运平台这种平台化、数字化的形式能够大幅提升社会物流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为了加大力度鼓励数字化物流的发展,政策上是否有可能参照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并不是没有可能。